浩华法律简报(4)
作者: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4-12-21 21:52:13 点击:
2001年第4期(总第4期) 2001年12月25日
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 编辑
² 国务院颁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条例
² 保监会立规规范保险中介市场
² 新法动态
1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1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1 《旅行社管理条例》
1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1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
维护公平贸易,国务院颁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条例
配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12月10日、11日、12日,国务院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国务院曾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而这次新制定了保障措施条例,并将原来参照适用反倾销规定的反补贴从原条例中分离出来,对条例和条款也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以进一步维护国内公平贸易的市场环境。
保监会立规规范保险中介市场
保险代理机构是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其行为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而保险经纪公司则是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保险公估机构是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最低出资额均为人民币5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则只能以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均分为筹建和开立两个阶段,经保监会批准筹建后方可成立筹建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筹建工作,经保监会批准,发给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开业。保险中介机构均须在保监会核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内营业,并须缴存营业保证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须按出资额的5%缴存营业保证金,而保险经纪公司的营业保证金则为其注册资本的15%。
新法动态
2、国务院公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适用于合资、独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外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保险公司除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外,还可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统括保单保险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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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主持律师:上海杨春宝高级律师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级律师。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Finance Monthly“2017中国TMT律师大奖",并入围Finance Monthly“2016中国公司法律师大奖”,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丰富的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经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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