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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建房合法吗?(2001)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5-1-22 21:23:42 点击:

问:

我公司依法取得一划拨土地,批准是用来建经济适用房,但我公司没有资金建房,于是想与房地产公司联合建房,对方出资金,但一切手续都是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办理,整个市场运作我们不参与,房屋建成出售给职工以后其余的向社会出售(预售),其中出售给职工的是以经济适用房标准出售的,这种形式合法吗?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答:

以划拨土地与他人联建,这种形式不合法,这是一种变相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风险主要在出资方,它的权益只能通过不合法的合同得到,这得不到法律保护。另外在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向社会出售须补办国有土地出让手续。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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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主持律师上海杨春宝高级律师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级律师。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Finance Monthly“2017中国TMT律师大奖",并入围Finance Monthly“2016中国公司法律师大奖”,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精通房地产开发、并购法律业务,具有20余年法律服务经验。[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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