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律桥>>
关于法律桥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English
法律桥:中国最早和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原创网站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来自:法律桥 发布时间:2016-11-25 点击:

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各其它中资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了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严格核验购房居民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出具查询结果。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三、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法律桥。如需聘请律师,请立即致电房地产专业律师杨春宝:1390 182 6830



关注法律桥微信公众平台 杨春宝高级律师电子名片

本站声明:

首席主持律师上海杨春宝高级律师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级律师。入选国际知名法律媒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荣获Finance Monthly“2017中国TMT律师大奖",并入围Finance Monthly“2016中国公司法律师大奖”,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荐律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精通房地产开发、并购法律业务,具有20余年法律服务经验。[详细介绍>>>]
聘请律师热线13901826830(咨询勿扰)
业务委托邮箱:LawBridge#163.com
法律桥:专家级律师,专业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