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我们能否将公司股份的98%转让给一个香港人,这样做是否合法?如他取得股份后,能否出任公司的法人代表?
答:
将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给香港人属于外资并购内资企业范畴,应参照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以及外资并购内资企业法律。我国法律不允许境内个人与外商合资,但是内资企业成立满一年的,可以允许外资并购,自然人可以作为合资企业的股东。
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联合颁布了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的管理规定,对外资并购的条件、方法、程序以及管理措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针对你的问题而言,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应当遵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如果你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你就不能将股份转让给香港人;如果你公司经营的业务是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你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香港人,但转让的股权比例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不允许香港人控股等;如果你公司经营的业务是国家允许甚至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对外资比例并无限制,但是在具体操作时,有些地方工商部门为防范名为合资、实为独资的企业登记注册,会对外资比例有所控制。因此,你需要向当地工商局了解你的业务属于哪个范畴,以及当地对于股东占公司最低股份的要求。
如果香港人取得公司控股权,自然可以出任董事长,即公司的法人代表。(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私营企业能否将股权转让给香港人?
可以,但需遵守外资并购规定,且企业成立满一年。若业务属于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则不得转让,限制类领域可能限制比例,允许类则无限制但需咨询当地工商局。
香港人取得股权后能否担任法人代表?
可以。若香港人取得公司控股权,自然可以出任董事长,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转让股权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要点?
注意:1)遵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业务是否禁止、限制或允许外商投资;3)地方工商部门可能对外资比例有控制要求;4)香港人需满足最低股份要求才能控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