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受聘担任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统筹研究长兴岛开发建设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机构。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管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长兴岛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方案,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长兴岛内投资和开发建设等项目的审批,统筹协调长兴岛开发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长兴岛开发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

长兴岛位于长江口,是上海的第二大岛。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长兴岛以建成世界先进的海洋装备岛、上海的生态水源岛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旅游岛为目标。

杨春宝律师、杨贵永律师率领的法律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为开发区和政府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以及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法律服务经验,因而在众多投标者中脱颖而出,受聘担任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为长兴岛的开发建设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