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通知,依法明确禁止或限制的境外投资领域。核心内容包括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四类禁止性行业,以及依据国办发〔2017〕74号文列出的需限制的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及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六类行业。该目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境内主体的境外投资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规范境外投资方向,防范风险。
关键词: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限制法律合规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2018年版)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新闻传媒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最后编辑于:2019-06-09 22:1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什么是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列明禁止或限制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武器装备、跨境水资源、新闻传媒等四类禁止性行业及六类限制性行业。
该目录何时生效?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境内主体进行的境外投资活动。
目录中限制类行业具体包括哪些?
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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