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我怎么退出公司

文章摘要 一名共同出资设立中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因企业衰退希望退出,可从股权转让、请求公司收购股权、减资、清算解散四条路径着手。股权转让需尊重其他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在特定情形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协商不成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减资和解散均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履行通知、公告、清偿债务等程序。公司预提风险基金属于公司资产或清算财产,可在股权评估或剩余财产分配中体现。

问:

我是一家中介企业法人代表,但现在由于诸多因素造成企业情况衰退,我考虑退出离开。请问我现在怎么才能退出,我公司是数人共同出资(金额相同),企业往年情况还行,对以前预提的风险基金等是否可以享有一定比例?

答: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您要退出公司,有以下几种途径:

1.转让股权。您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也可以在取得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受让股权,则视为其同意转让。您所说的公司以前预提的风险基金等,作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可以在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时一并考虑。

2.要求公司收购股权。如果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您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您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您的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您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您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资,即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意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同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并依法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4.清算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意解散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的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的财产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以往所提风险基金也是清算财产,最终根据您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全部剩余财产。

(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退出公司有哪些法律途径?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股东在完成公司登记后,原则上不得抽逃出资,退出应通过合法方式实现。常见路径包括向其他股东或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向外部第三人转让股权、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股权、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后减少注册资本,以及通过股东会决议或司法解散后清算分配剩余财产。不同路径对表决比例、债权人通知公告、评估定价和诉讼期限要求不同,需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与股东关系选择。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中的提问者是一家数人共同出资且出资额相同的中介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企业情况衰退而考虑退出,并关心往年预提的风险基金能否享有一定比例。解答明确指出,风险基金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可在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时一并考虑;若进入清算,以往所提风险基金也是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后,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选择退出路径时,应先核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出资凭证和财务资料,确认自身表决权与股权比例。转让股权要处理其他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又不受让,方可视为同意转让;请求公司回购须存在法定情形并投反对票,且应在决议通过后六十日内协商、九十日内起诉,避免逾期。减资和解散须履行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否则可能影响变更登记或引发责任争议。

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何权利?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通常需要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保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受让该股权,则法律上视为其同意转让。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一般不受相同限制。优先购买权的核心在于同等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主要交易条件,其他股东有权按该条件优先购买,以维护公司人合性。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中的咨询者所在公司为多名股东共同出资且金额相同,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考虑退出。解答将其退出途径之一列为转让股权,明确既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在取得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后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于公司往年预提的风险基金,文章指出其作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可以在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时一并考虑,这说明转让定价并非只看注册资本,还要综合账面资产、风险基金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拟转让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给予合理答复期限,并完整披露受让方报价和交易条件,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转让无效或产生赔偿纠纷。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应关注同等条件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恶意抬高或降低条件。若其他股东不同意又不受让,应注意保留通知、答复和送达证据,以证明视为同意转让。同时,股权转让价格可委托评估,风险基金、未分配利润和潜在负债都应纳入尽调,防止退出后仍因隐藏债务或出资责任被追索。

风险基金在退出时能否分配?

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公司预提的风险基金、公积金或其他预留资金,一般属于公司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并不当然直接归属于某一位股东。股东退出时能否取得相应比例,取决于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时通过评估作价体现,公司回购时通过合理价格体现,减资时通过减资对价体现,清算时则作为清算财产统一处理。核心规则是先依法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再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中的提问者是数人共同出资且金额相同的中介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企业情况衰退考虑退出,并询问对以前预提的风险基金等是否可以享有一定比例。解答明确回答,风险基金作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可以在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时一并考虑;如果公司进入清算解散程序,以往所提风险基金也是清算财产,最终根据其在公司中的股份分配全部剩余财产。这说明风险基金并非单独退还给退出股东,而是纳入整体资产和权益安排。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退出前应审查风险基金的计提依据、用途限制、是否已实际支出或形成负债,并核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避免把已消耗或需专项使用的资金误认为可分配利润。若采用股权转让,可在评估报告中单列风险基金和净资产,协商作价;若采用减资或清算,应严格遵守债权人保护程序,通知并公告债权人,防止因未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承担补充责任。对于其他股东而言,也应防范退出股东通过高估风险基金或隐匿负债获取不当利益,必要时通过审计、评估和分期付款条款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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