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创业企业从公司筹组伊始,就将上市作为其目标;更多的创业企业在公司有了长足的发展后,希望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筹集更多的资本金,进一步壮大企业的实力。由于国内上市门槛较高,且渠道有限,创业板暂未正式推出,很多有上市计划的企业就将目标锁定在境外上市。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比较常见的是在香港创业板或主板上市和美国NASDAQ上市,近年来,到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等地上市也越来越多地引发一些公司的兴趣。到境外上市有诸多优势,但其中无需履行上市前一年期的上市辅导期义务恐怕是很多拟上市企业最感兴趣的。那么创业企业究竟如何到境外上市?创业企业到境外上市应符合哪些条件?本文将就此作简单的阐述。虽然前文提到,到境外上市无需履行上市前一年期的上市辅导期义务,但是公司的改制重组对于绝大多数创业企业来说还是必需的,因为境外上市不仅要符合中国相关监管规定,还要符合上市地的相关监管规定。比如,有限公司必须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需在法人治理结构、资本资产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造、重组,规范其运作。这是准备境外上市的第一步,需在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完成。 与改制重组同时,需要聘请财务顾问、境外上市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应对照境外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进行。 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的申请,该项申请应在公司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三个月前提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此阶段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文件: 中国证监会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商务部。经初步审核,中国证监会将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获准同意的,即可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但应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前,将初步申请的内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初步申请经过审核,即可以提出正式申请,接受进一步的审核。在此之前,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文件: 中国证监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批复,如果也获得上市地的批准,接下去的工作就是路演及公告等程序工作了。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上市条件规定不一,本文就不一一分析了。通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境外上市条件,不难看出其实质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对于创业企业而言,要想境外上市,除了要壮大实力,满足硬条件外,还要尽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尽可能规范运作。仅从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法律意见书角度看,公司应特别关注以下因素: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符合规定;公司及其股东是否有效存续;公司股权结构、股权变化是否合法,有无风险;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公司的房地产、工业产权、无形资产等是否依法取得,有无风险;公司的重大合同履行情况、重大债权债务情况、重大诉讼情况;公司的税务、环保、产品质量;等等。 (本文发表于《科技创业》2004年第8期) |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创业企业境外上市前为何必须进行改制重组?
创业企业境外上市前进行改制重组是满足境内外双重监管要求的必经程序。虽然境外上市免除了境内上市前的一年期辅导义务,但企业仍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地监管规则。实务中,绝大多数创业企业初始形态为有限公司,而境外上市通常要求主体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必须进行组织形式的变更。此外,即使已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往往在法人治理结构、资本资产结构等方面存在瑕疵,需要通过重组予以规范。改制重组不仅涉及简单的形式变更,还包括理顺股权结构、剥离非核心资产、规范关联交易等深层次调整。这一过程必须在律师等专业机构指导下完成,以确保重组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历史沿革或资产权属问题成为后续上市审核的实质性障碍。若未进行彻底的改制重组,企业将难以通过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审查,也无法满足上市地关于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
企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境外上市需满足哪些核心条件?
企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境外上市需满足一系列严格的实质条件,核心要点涵盖合规性、产业政策、财务指标及公司治理等多个维度。首先,企业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且筹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证监会将会同发改委和商务部进行会商审查。其次,财务方面存在硬性门槛,要求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具增长潜力,预期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再次,企业需具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制度及稳定的高级管理层。最后,上市后分红派息需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并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实务中,许多创业企业难以达到上述财务硬指标,且常因公司治理不规范而被否决。因此,企业不仅要壮大自身实力,更需尽早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确保规范运作,才能顺利通过监管审核。
境外上市申报中法律意见书应重点关注哪些法律风险?
在境外上市申报过程中,法律意见书是监管机构审查企业合规性的核心文件,律师需重点关注并排查多方面的法律风险。首先是设立与存续风险,需审查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是否合法,资产评估与验资是否合规,公司及股东是否有效存续。其次是股权风险,重点关注股权结构及历次变化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代持或潜在权属争议。第三是关联交易风险,需审查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第四是资产风险,包括房地产、工业产权及无形资产是否依法取得,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侵权风险。第五是重大经营风险,需核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重大债权债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最后,还需关注税务、环保、产品质量等合规风险。实务中,股权纠纷、关联交易非公允及核心资产权属瑕疵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企业应尽早规范整改,确保在法律意见书中出具无保留的合规结论,避免因实质性法律障碍导致上市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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