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专业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杨春宝高级律师专长于房地产并购法律服务,因而受聘担任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基金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为该公司设立房地产基金(有限合伙)及投资房地产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在该公司在江西、山东、江苏等地投资的多个房地产项目中,杨律师及其团队为项目筛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和投资框架设计等服务;在确定投资项目后,为基金设立和项目投资起草或审查合伙协议、入伙协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基金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投资协议、合作协议、居间协议、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全部法律文件。
相关法律服务
常见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私募基金投资者如何维权?
私募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向基金管理人主张违约或侵权责任——如管理人未履行信义义务、未按合同约定投资、未及时披露信息等;2)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举报——对违规募集、违规运作等行为进行投诉;3)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权利。关键是要保留基金合同、认购确认书、风险揭示书、管理人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私募基金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基金投资者维权案件。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机制)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条款分析:1)与股东对赌——通常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民提字第11号案(海富投资案)中确立"与股东对赌有效,与公司对赌需履行减资程序"的裁判规则;2)与公司对赌——需考虑是否完成减资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3)与目标公司+股东同时对赌——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投资者,但要求公司承担责任需履行法定程序。杨律师是处理对赌纠纷的专家,1999年开始执业,累计处理17起对赌回购纠纷,包括中国最早的对赌纠纷案例(2009年)。代表性案例详见 https://law-bridge.com/tag/value-adjustment-mechanism/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