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要求,按照市局工作会议有关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部署,把握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趋势和规律特点,坚持“以网管网、依法管网、综合监管、协同推进”,在促发展、定规则、建平台、强基础上下功夫,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网络监管效能,督促网络经营企业诚信自律,促进本市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提高网上亮照率。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网上巡查工作,提高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针对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行政指导,组织制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网络经营管理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内外合作,形成网络监管工作合力。


  一是发挥市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内部管理资源,形成网络监管部门牵头,其他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商务、网络信息安全、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就数据统计、案件协办、违法网站关闭等工作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协作机制。三是加强与外省市特别是苏浙两省工商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信息互通、跨省网络案件协查等机制。


  (二)落实总局试点要求,全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应用工作。


  完善市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建立与总局平台平稳对接的机制,实现工作信息上传下达、搜索结果处理与反馈和数据统计功能。结合实际业务应用,理顺总局、市局、分局的业务关系,初步建立线索分派、案件处置、跨省案件协办、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


  (三)健全网络经济户口,逐步实施网络经营个体户网上亮照工作。


  结合年检、日常巡查等工作,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检查指导,实现交易类网站100%的亮照率。以实体市场设立的平台网站为重点,加强对从事网络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加大对虚假亮照、拒不亮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巡查、监测、整治三管齐下,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完善网上巡查工作机制,细化网上巡查的监管内容和方法。加强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的衔接,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制定阶段性监测重点,依托总局网络监管平台、市局广告监测系统以及相关分局网络交易监管软件,开展专项监测。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特征分析,探索建立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特征语义库。


  针对网络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服饰和医疗、教育培训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打击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


  (五)加大涉网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案件查处技术水平。


  重点查处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传销以及违反《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违法行为。加大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违法经营网站及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


  加强电子取证手段建设,开展对电子取证工作的研究,探索建立电子数据证据取证规则。


  (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消费维权进网站,在大型购物网站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利用12315平台数据资源,加强对网络消费申(投)诉信息的分析、预警和消费侵权行为的研判。开展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检测,加强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开展网络消费者教育,普及网络购物安全知识。


  (七)落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通过约谈、走访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围绕供应商资质审核、商品准入、商品质量管控、网络食品经营、商标保护、合同规范、消费维权等内容,引导网站经营者健全完善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探索制定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管理指导意见,督促网站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拓展“上海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的功能,增加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网络消费警示、网站信息查询等栏目,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平台。


  (八)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培训,提升网络监管执法水平。


  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技能培训,普及网络交易监管基础知识,提高执法干部违法线索发现能力和办案能力。加强分局网络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分局试点成立网络监管专业所,提升网络交易监管专业化水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最后编辑于:2018-09-0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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