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入股的名义借出的钱,现在想要回,如何处理?

法律桥网友求助咨询:我借给我姨夫五万块钱是以入股名义借的,他成立的公司应该属于个体类,如果我们现在想撤股,或者说他只要还我五万就好而不想分利,也就是说不想再和他的公司有瓜葛又想把损失降低到最小,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若按你所言,该公司“属于个体类”,由于你是以入股的形式投资进去,那么在你们内部成立一种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经营。你是合伙人,应当承担经营的风险,现在你提出退股,如果他同意,那么好办,解决方法之一是对你的5万元所对应股份所占的财产额度予以退还;解决方法二:不按照股份,直接退还5万元。如果对方提出你当时是入股,现在单方提出退股,对方不愿意,那么你可以这样提出:我虽然入股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我可以提出退股,你应当向我退还我所应得的财产份额。或者这样提出:不向他提入股的事情,直接向其提出还钱5万元,理由就是当时借给他5万元,现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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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19-02-1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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