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董事会换届后未到有关部门登记,此期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桥网友tmpost咨询:我公司自2002年换届改选后,至今未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现董事会4人,空缺1人,在此情况下,我公司的换届改选是否合法和所签的合作合同是否成立?万分火急,正可能面对法律诉讼问题。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其登记的性质乃属于备案的性质,不影响先前变更选举的结果或选举的有效性,故此,只要当时的选举程序合法则不受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影响。同理,只要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合同本身无效的因素,不能因为新换的董事会成员没有在工商局办理登记而无效,况且如果公司在合同上盖章,则对公司产生约束力,而不受由谁签名的影响。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股份公司董事会换届后未到有关部门登记,此期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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