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分拆,人力资源是否属于资产拆分范围?

法律桥网友Bluenico咨询:本人现供职的一家股份制公司,因其内部原因现公司四大股东协议分拆,分拆协议为:股东D分拆原公司1/4资产外离,股东A B C继续共同持有原公司。困扰我的是分拆协议当中的一款:“原公司1/4员工随股东D分拆外离”,很不巧在下正好属于那“1/4员工”,日前股东D手持分拆协议要求我与原供职公司解除人事合同,并要求我与股东D新成立的公司签订新的人事合同。但我明确的拒绝了股东D的要求,强调此条款并未征询我个人意见,完全是四大股东之间的协议,我只认可与原公司签订的人事合同。但股东D态度异常强硬,说此协议经由四大股东共同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下诚恳向各位律师请教:人力资源是否属于资产拆分范围,本人并不想离开原公司,原公司也明确说不会主动与我解除合同,除非我主动辞职。但我又担心股东D所说的“此协议经由四大股东共同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我拒绝辞职,万一股东D又要求原公司根据协议解雇我的话。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人力资源是否属于公司的分拆的范畴内,这个并没有法定的标准。至于你的问题,我赞同你说的“此条款并未征询我个人意见,完全是四大股东之间的协议,”因此,该股东没有权利要求“我与原供职公司解除人事合同,并要求我与股东D新成立的公司签订新的人事合同。”若“股东D又要求原公司根据协议解雇我”,此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单方提前终止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给予一年工资的赔偿,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股份制公司分拆,人力资源是否属于资产拆分范围?”,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19-04-17 09:08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