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约的“出让方”应当是公司还是股东?

法律桥网友Inlake请教:公司A共由三个股东组成,现其中一股东B拟将其所拥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C(其非A公司股东),此事已经公司A的全体股东开会一致同意并形成决议,但问题是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应该以公司A的名义还是以股东B(也是法人)的名义与收购方公司C签署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向外部人员转让股份的,需要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至于你提出的问题,股权的享有主体是公司股东而不是公司本身,故股权转让只能在出让方股东和收购方主体间进行(可以是公司或个人),所以转让方:股东B  受让方:公司C

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召开新的股东会,变更公司章程并同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B和C签署。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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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19-04-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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