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后,如何办理变更手续?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吗?

法律桥网友anna328266咨询:一家公司现在转让35%的股份给我,但是他们的法人代表也马上要进行变更,我现在是签了一个《股份转让协议》,还有个他们全体股东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我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他们亲笔签字,那我想问下是不是说当工商那里变更后就可以了?还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我可以要求工资吗,那有没有试用期的说法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
1、基本来说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办更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你担心他们在协议书上的签字是不是亲笔所签,为了保险起见,可以要求他们在股权转让协议书、股东会协议书上按手指模,另外,办完工商登记手续上,还要求公司给你出具《出资证明书》以及将你的名字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

2、如果你仅仅是股东,而公司没有聘请你成为员工,或者你并没有在公司中担任职位,那么不可以要求工资,也不存在试用期。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后,如何办理变更手续?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19-04-09 09:04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