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公司置之不理了,不报税、不年检,也不去办注销,还可以在开公司吗?是否有影响?

法律桥网友Bluewater咨询:我在2004年4月份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是小股东,但是生意不好,亏损了半年后其他几个股东就没有心情做了,也不报税,也不年检,也不去办注销。总之就放之不理了的,这样会有什么影响吗?如果被吊销的话怎么查看?如果我现在要和别人再开公司,也是小股东会有影响吗?

法律桥网友古木解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开业后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一般来说,公司是否停业或者是否停业半年以上,工商登记机关并不知道。但公司不去办理年检,工商局就会书面通知,若在限定时间内没有前来办理年检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没有办理清算注销的法律惩罚措施,也不限制股东再去投资注册新的公司。但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三年内不能担任新注册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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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19-04-0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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