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2018年版)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新闻传媒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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