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许经营备案“大限”已近 麦当劳肯德基加紧准备(上海证券报)

对于尚未向商务部予以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来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5.1”大限正在步步逼近。昨日麦当劳和肯德基分别向记者表示,企业已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备案,旨在赶在最后限期之前完成备案工作。

麦当劳昨日给予记者的回复邮件中表示,公司一贯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现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记者收到的肯德基书面说明同样表示,肯德基依照相关规定,已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代理备案工作。按照其细节透露,相关部门已正式受理。

由国务院下发的《条例》于去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已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距离今年5月1日尚有20多天,但有媒体报道称,包括麦当劳、肯德基等巨头在内的知名企业,至今尚未向商务部予以备案登记。在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者并未查询到以上所提企业名称。而按照相关规定,未申请备案的企业,将会受到处罚,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据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宝律师介绍,在《条例》颁布之前曾经颁布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法律约束力不够,《条例》的出台为中国特许经营提供了行政法规依据。(本文转载自《上海证券报》2008年4月9日B6版)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1:32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