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想撤资但没有人接手股份怎么处理

问: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4万元,持有8%的股份。但是由于股东之间太复杂,我想退出并撤走资金。我的股份既没有其他股东也没有外人接手,我能退出吗?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退出?

答:

 在没有人愿意受让您的股权的情况下,理论上有两个办法。一是减资,即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意减资的股东会决议。二是清算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意解散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见,这两种方法都很困难,因为都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也都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操作起来较为烦琐,而且成本较高。如果无法做到,就只能在你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求公司收购股权。如果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您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您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您的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果您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您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